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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个体户3年忘记年报
释义
    

法律客观: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三条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个体工商户应当对其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
    

法律主观:
    


    个体户忘了年报可以向申办营业执照的工商局进行补报。根据法律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期限报送并公示年度的年报的,个体工商户会被工商部门标记为异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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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0/23 12:3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