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汽车过户需要双方都到吗 |
释义 | 夫妻车辆过户不需要双方到场。动车所有人为两人以上,需要将登记的所有人姓名变更为其他所有人姓名的,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变更前和变更后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共同所有的公证证明,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可以提供《结婚证》或者证明夫妻关系的《居民户口簿》。 夫妻间车辆过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提出申请。申请人夫妻双方均需到场,并将车开至车主身份证所在地车管所。提出过户申请; 2、提交材料。申请人提交夫妻双方身份证明、夫妻关系证明材料、机动车登记证书、驾驶执照、变更登记申请等相关材料;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申请人提供的各项材料,存留车辆照片、相关资料复印件等资料; 4、完成过户。审核结束后通知申请人办理变更,领取机动车登记证书。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三条 车辆管理所办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注册登记时,应当对车辆的使用性质、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进行审查。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货物运输、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应当具备相关道路运输许可;实现与有关部门联网核查道路运输许可信息、车辆使用性质信息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核对相关电子信息。 申请危险货物运输车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为单位。 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时,应当对牵引车和挂车分别核发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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