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勤务辅警按照岗位分工,履行下列职责: (一)协助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 (二)协助开展治安巡逻、治安检查以及对人员聚集场所进行安全检查; (三)协助盘查、堵控、监控、看管违法犯罪嫌疑人; (四)协助维护案(事)件现场秩序,保护案(事)件现场,抢救受伤人员; (五)协助疏导交通,劝阻、纠正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并根据需要对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取证; (六)协助开展戒毒人员日常管理、检查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公开查缉毒品; (七)协助开展公安监管场所的管理勤务; (八)参与灭火救援,协助开展消防监督管理; (九)协助开展安全防范、交通安全、禁毒等宣传教育; (十)协助记录讯问、询问笔录; (十一)在人民警察带领下驾驶警用汽车、摩托车、船艇、航空器等警用交通工具; (十二)其他可以由勤务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 法律依据: 《公安部辅警管理条例》 第三条 各地辅警力量的配备,应当与当地社会治安状况、警力配备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省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会同省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公安机关辅警用人额度管理办法,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条 辅警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 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必须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辅警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保护,相关法律后果由其所属公安机关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