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损坏他人财物立案标准是故意毁坏他人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可以立案。数额不足五千元时,不构成犯罪,将判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故意毁坏财物,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的行为。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还有可能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