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属于同居财产的有以下几种: 1、同居前一方取得的财产,解除同居关系后一方取得的财产,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2、依法不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不属于双方共同所有,法律规定归一方所有的财产,或者双方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 3、一方专用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