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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在哪里能备案登记
释义
    劳动合同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劳动行政部门能备案登记。该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且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能为单位办理备案登记。
    一、企业倒闭,员工档案怎么办
    可以去人事局补办档案。补办认定的内容包括:1、招收、分配和安置材料,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登记材料。2、学历和岗位技能(职称)材料。3、档案工资材料;调转中形成的人事、工资介绍信和社会保险关系材料。4、企业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
    二、试用期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几
    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通过与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协商制定内部的工资支付制度,并告知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同时抄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备案。
    三、单位退工怎么办理
    1、在劳动用工备案系统做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操作。2、准备材料,准备的材料有:《录用备案和就业登记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退工登记表》、员工档案。3、携带上述材料到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退工手续。办理时限:自解除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到窗口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三条
    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听取工会、企业方面代表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七十五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查阅与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有关的材料,有权对劳动场所进行实地检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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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8: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