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代位继承中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
释义 | 代位继承的方式有: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注意事项有: 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 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 4、其他注意事项等。 一、代位继承应具备什么条件 代位继承应具备以下条件,具体为: 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者依法宣告死亡; 2、被代位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及其晚辈的直系血亲; 3、代位人必须是代位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必须具备条件有什么 代位继承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即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年轻一代的直系血亲,不受年龄限制。孙子女、曾孙子女有权代位继承,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的直系血亲无权代位继承; 3、代位继承人,无论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一般只能继承父母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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