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行政诉讼案件开庭前,应该注意以下程序问题:1. 确认被告人员的身份和职务;2. 查阅相关案卷材料,确定案件事实和证据;3. 确认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4. 准备好相关证据和辩护材料;5. 准备好诉讼费用和保证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一条 行政诉讼的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权利人或利益关系人因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或者具体行政行为的强制执行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请求撤销、变更或确认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二)权利人或利益关系人请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的; (三)其他法律规定必须通过行政诉讼解决的。 第十七条 行政诉讼起诉状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诉讼请求和诉讼标的; (二)被告的名称和住所地; (三)事实和理由; (四)证据; (五)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之间的关系; (六)诉讼费用和保证金; (七)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所地和委托证明;当事人自己诉讼的,应当载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地和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