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产检自费能否报销,各个地方的规定不同。以上海为例,根据上海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怀孕女职工在产科门急诊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属于《城镇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健服务项目》规定的生育补贴支付范围,不由医保基金不予报销,由城镇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一般由个人支付后,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 法律客观: 《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 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 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 生育或者流产的 医疗费用 ,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