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违约金条款如何制定 |
释义 |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的订立应符合民法典规定,违约金应根据违约情况和损失赔偿额约定,过低可增加,过高可减少,迟延履行需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对于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除非特定情形,不一定要支付违约金;承租人在合同期间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房屋存在安全问题等。 法律分析 租房合同违约金条款如何订立 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订立,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提前30日通知对方,并按月租金的2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还应退还相应的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的相关知识: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是否一定要支付违约金 对于出租人和承租人,只要在以下的情形内解除租赁合同,就不算违约。 1)房屋租赁协议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约收回租赁房屋。 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难,可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 3)承租人确实另有住房,承租房屋长期闲置,不能物尽其用的。 4)房屋承租人故意、或过失将所租房屋损坏,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复或者赔偿的。 2、对于承租人而言,在房屋租赁期间,如果存在以下情况,就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1)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2)出租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致使承租人不能实现房屋租赁的目的。 3、出租人已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4、出租人不履行检查、维修义务,以致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租房合同违约金的订立应当根据违约情况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或者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增加;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适当减少。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一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仍需履行债务。此外,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一定需要支付违约金,具体情况包括合同到期、出租人收回房屋、承租人有其他住房、房屋损坏等。承租人在租赁期间也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如出租人未按时交付房屋或房屋不符合约定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三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五十一条 合同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合同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标的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并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合同当事人对交付方式、交付时间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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