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需承担员工工资吗 |
释义 | 不需要。股东只承担有限责任。除非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才会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负责,不对公司债权人负责;公司的责任属于公司责任,原则上不能向股东进行追索。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不发工资这由法人承担还是股东承担 股东仅以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没有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债务的义务。《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企业补偿员工工资吗 1、依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剩下的破产财产就要支付职工的费用。2、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3、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麻侦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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