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无期限 |
释义 |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无期限。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没有规定合同期限,也就是说可以签订有期限和无期限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只是规定在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决定与物业公司或其他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业委会通知物业公司撤离进行自治管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失效。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承接查验 对业主自有物业专有部分的承接验收则属于业主与发展商之间的问题,无需在合同中约定。 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的费用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涉及的费用种类多,情况复杂,支付主体及责任容易混淆,易造成矛盾,必须在合同中予以列明。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解除终止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有必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对解除合同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 二、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有: 1.帮助业主完成新房验收。 3.物业需根据有关规定向业主预售物业费或者车位租金。 4.业主有办理个人事项,需物业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文件,物业需出具相关证明。 5.业主入住和装修管理。业主登记入住和装修是前期物业的重要工作,这一环节容易引起纠纷和投诉,物业公司需要在入住前针对这两个问题制定好计划,并公布执行。 6.前期卫生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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