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为多久 |
释义 | 我国法律对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是多久没有具体的要求,但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第二十六条规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一、业主委员会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修订业主公约、业主委员会章程; 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审议年度管理工作计划、年度费用预算; 监督公共建设、公共设施的合理使用; 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义务: 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 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接受广大业主的监督; 贯彻执行并督促业主遵守物业管理及其他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协助物业管理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 接受政府行政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执行政府部门对本物业的管理事项提出的指令和要求;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业主大会的决定,不得损害业主公共利益。 二、物业服务合同全体业主都要签订吗 物业服务合同不需要全体业主来签订。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六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可以约定期限;但是,期限未满、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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