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被鉴定人应由母-子-可疑父亲组成; (2)成年被鉴定人均应自愿同意鉴定,14岁以上的青少年应适当争求其对鉴定的意见; (3)被鉴定人出示身份证(或工作证)、孩子出生证(或户口)等证明身份及其相互关系的证件; (4)出具由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或律师事物所签发的亲子鉴定委托书,注明父母和孩子的姓名、地址、身份证以及申请原因等; (5)按照司法亲子鉴定的有关规定,一家三口往往要抽取一定数量的血液。这是司法亲子鉴定的一般流程和手续,在具体的亲子鉴定过程中,也许会有差异,以法院等机关的的要求为准。司法亲子鉴定不同于一般的亲子鉴定机构所作出的鉴定,它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使用目的明确。进行司法亲子鉴定能够解决实践当中不少的纠纷问题,有利于家庭的和谐。当然,在进行相关鉴定的时候,需要当事人了解的内容也是比较多的。具体包括亲子鉴定的费用、材料等等。如果你对此有兴趣的话,可以到我们网站的相关栏目进行具体了解。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因此,对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案件,应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增进团结和防止矛盾激化出发,区别情况,慎重对待。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对亲子鉴定结论,仅作为鉴别亲子关系的证据之一,一定要与其他证据相印证,综合分析,作出正确的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