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破产需要什么条件? |
释义 |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一、破产法的调整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调整内容如下: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公司在什么情况下不能宣告破产 公司在不符合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条件的情况下不能宣告破产。因为企业破产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企业必须是经营上的严重亏损; 2、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三、破产清偿有哪五个顺序 破产清偿的五个顺序如下: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保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公司所欠的税款; 4、清偿公司的债务; 5、向股东分配剩余的财产。 一、申请破产的条件如下: 1、债务人、债权人、破产清算组人员等人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2、存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等情形; 3、存在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破产后不能清偿的界定如下: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总之,破产财产清偿时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同时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后,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企业破产,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