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洗黑钱的罪名是什么? |
释义 | 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是违法经济秩序的经济类犯罪,成立洗钱罪,要求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包括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这被称之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出于对其违法所得或者收益的来源、性质进行掩饰、隐瞒的目的,进而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变为合法财产。 一、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 1、提供资金账户的; 2、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3、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4、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5、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二、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 2、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3、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也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综上所述,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包括金融秩序、社会经济管理秩序、国家正常的金融管理活动及外汇管理的相关规定,客观方面表现为为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 一、洗钱罪金额有规定吗 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本罪是行为犯,非数额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以提供资金帐户、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通过转帐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以及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行为即构成犯罪,洗钱罪没有数额标准,只要符合法定的情形即可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司法解释规定洗钱数额超过3000万应属于“情节严重”,洗钱数额特别巨大,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5以上百分之20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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