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物资供应紧张企业产品或服务是否随意涨价应当怎样定价?
释义
    在疫情期间生产企业不得肆意涨价,哄抬物价属于行政违法行为,情节严重者可能涉嫌犯罪。对于如何定价问题,各地情况不一,可以参考各省对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行为作出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第六条 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 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一)捏造、 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
    (二)除生产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经价格主管部门告诫仍继续囤积的;
    (三)利用其他手段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
    行业协会或者为商品交易提供服务的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可以处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撤销登记、吊销执照。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单位散布虚假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依法应当由其他主管机关查处的,价格主管部门可以提出依法处罚的建议,有关主管机关应当依法处罚。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