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了解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伪装、伪装、伪装或冒充不合格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1、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超过5万元的; 2、假冒伪劣产品尚未销售,价值超过15万元; 3、假冒伪劣产品销售额不足5万元,但销售额乘以三倍后,与尚未销售的假冒伪劣产品总价值超过15万元。 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如何量刑 犯销售伪劣产品罪,销售金额5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50万元以上不满200万元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200万元以上的,处15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依照第140条的规定处罚。因此,触犯销售伪劣产品罪的,主要依据其销售金额来认定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