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移民搬迁一次性补助费每人1000元,过渡期生活一次性补助费每人2000元,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从搬迁之日起,政府将继续扶持20年,每人每年补助600元。 法律依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 项目资金由财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管理。财政部负责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会同发展改革委、水利部确定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并下达预算,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指导地方财政部门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等工作。 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及地方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四条 项目资金支出范围包括: (一)支持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及经济社会发展。 1.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建设。 2.交通、供电、通信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建设。 3.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4.移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教育。 5.移民能够直接受益的生产开发项目。 6.与移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其他项目。 (二)中央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专项经费支出。 (三)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支出。 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财政补助单位人员经费和运转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偿还债务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