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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
释义
    杭州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根据《浙江省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单位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新设立单位必须自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设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单位应当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第十四条第一款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这样说理解吗?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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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9: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