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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什么是叫做侵犯肖像权
释义
    一、什么是叫做侵犯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二、肖像权的内容
    (1)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
    (2)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
    1、肖像制作专有权
    一是肖像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或他人、社会的需要,自己有权决定自我制作肖像或由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均不得干涉;二是肖像权人有权禁止他人未经自己的同意或授权,擅自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的肖像,构成侵权行为。
    2、肖像使用专有权
    自然人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自己的肖像,并通过使用取得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收益,他人不得干涉(但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自然人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并决定从中获得报酬。
    3、肖像利益维护权
    肖像利益是公民专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干涉和侵犯。一般原则是:公民对自己的形象的再现权——有权同意或者不同意在客观物质媒介上和空间里的再现自己的形象的权利;公民有权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权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的权利。
    三、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在没有阻却违法事由情况下,未经肖像权人的同意使用其肖像的行为。
    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其肖像的行为,也称为“不当使用他人肖像”。我们不能认为只要不以营利为目的,或者虽经肖像权人同意,就可以非营利地任意使用公民的肖像,这种理解是片面的。在未经本人同意,非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中,只有具有阻却违法事由的行为才是合法行为。如为新闻报道、通缉令等等。
    2、擅自制作他人肖像(包括拥有他人照片)。
    未经本人同意,擅自创制、占有他人肖像(照片)的行为。对于摄影人来说,就是偷拍他人的照片行为。
    虽不加公开的使用,也同样地构成侵权,如照相馆私自加印顾客照片保存等。
    3、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
    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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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2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