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撤销变更公证遗嘱的程序通常有以下3个步骤:1、申请。遗嘱人办遗嘱公证要亲自到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递交申请;2、审查。公证处会审查立遗嘱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是否真实;3、出具公证书。通过审查的,公证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下列条件的,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一)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三)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四)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五)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不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应当拒绝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