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期间的临时组织。债权委员会的职责如下: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监督破产财产分配;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债权人会议委托的其他职权。 一、谁有权利解散债权委员会 债权人委员会是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临时组织,谁都不可以解散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是遵循债权人的共同意志,代表债权人会议监督管理人行为以及破产程序的合法、公正进行,处理破产程序中的有关事项的常设监督机构。 二、之后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多久能开 要考虑办案进度实际情况,没有确定的时间,由破产审理的法院具体把握。除了第一次会议由人民法院召集外,其余会议一般由管理人(以前为清算组)或债权人委员会负责。关于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应与法院、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方面充分沟通,达成一致,以免中途紧急叫停或仓促上马,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由什么组成 股份有限公司的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共同组成,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行其职责的公司机构。 监事会有以下职权: 1、调查公司财务状况、数据; 2、监督董事、高管的职务行为,如果董事、高管在履行职务时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反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监事会有权建议股东大会罢免董事、高管; 3、董事、高管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监事会有权要求其纠正行为; 4、监事会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如果董事会不履行召开、主持股东大会的职责,监事会可以代替董事会召集、组织股东大会; 5、监事会有权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6、监事会成员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67条,债权人会议可以决定设立债权人委员会。债权人委员会由债权人会议选任的债权人代表和一名债务人的职工代表或者工会代表组成。债权人委员会成员不得超过九人。债权人委员会成员应当经人民法院书面决定认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