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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西安市孕妇流产事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有哪些
释义
    西安市孕妇流产事件既然相关部门已认定该起事件属于责任事故,确定了责任,那么涉事医院、相关人员可能需要面临的法律责任有哪些呢?
    一、民事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案的具体情况,西安高新医院对于急救、对于特殊人群的救治是违反了相关医疗规范的,是存在过错的,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因误工减少的收入,以及精神损害赔偿等。
    二、相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对发生医疗事故的有关医务人员,除依照前款处罚外,卫生行政部门并可以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该内容由 张胜云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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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8 3: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