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子闹离婚父亲收回房产 |
释义 | 吴老伯的妻子过世得早,他和儿子、儿媳一起住,大家相处得不错,于是吴老伯将其所有的一套产权房赠与儿子和儿媳,并写了赠与合同。之后办理了公证手续,公证处出具了公证书,儿子和儿媳登记成为了产权人。但是今年年初,儿子和儿媳闹起了离婚。这时,吴老伯想到了自己早前赠与儿子和儿媳的房产。于是,吴老伯将儿子和儿媳告上了法庭,要求撤销赠与合同,确认该房屋归自己所有。 一、儿子去世儿媳妇有义务赡养公婆吗 法律上没有赡养义务,但媳妇生的孩子也就是老人的孙子女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上媳妇没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但中国人的道德习惯要求媳妇必须尽到赡养义务,不尽赡养义务会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儿媳与公婆的关系是因为婚姻而成立的姻亲关系,儿子去世后,因媳妇与儿子的夫妻关系消灭而使得儿媳与公婆的姻亲关系消灭。赡养义务存在于父母与子女之间,而不存在与公婆与儿媳之间。 二、儿子继承父母的遗产,儿媳有份吗 儿子继承遗产儿媳妇没有份额。儿子属于法定继承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如果没有规定属一方所有,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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