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一定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吗 |
释义 | 婚内一方在外面的欠款若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也需要偿还该项债务。若是一方借的钱是用于个人开支,另一方也并不知情的,或者属于一方所欠的赌债等,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不需要偿还该债务。 一、一方欠的债务离婚后另一方方要承担吗 一方婚前为个人生活开支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离婚后也不需要另一方承担。一方为夫妻共同生产、生活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承担,另一方也需要负担该项债务。 二、夫妻一方有没有义务还债 如果是夫妻一方所欠债务另一方事后追认或者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由双方共同偿还,如果不属于以上两种情形的,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义务。如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债权人知晓该约定的,其一方债务由其个人财产清偿。 三、夫妻离婚时债务需要对方承担么 需要根据债务的性质来具体认定。 1、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共同经营,那么这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另一方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内有偿还责任; 2、如果一方借款是用于其个人开支或者从事非法活动,比如赌博、放高利贷,另一方对借款并不知情,那么这属于一方个人债务,另一方没有偿还责任。 3、如果一方的借款发生在结婚以前,那么也是其个人债务,另一方不承担还款责任。 4、如果夫妻之间关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配和归属有约定: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的债务各自承担,那么,另一方也无须承担还款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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