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对于民间借贷合同中既约定了利息,又约定了违约金的情形,处理方案是: 1、违约金的调整标准是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不能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部分不予保护; 2、约定的利息或罚息本身就超过了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不必要考虑违约金的调整,直接驳回违约金的诉请即可; 3、利息或罚息与违约金两项相加之和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应当均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