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进行商标异议申请的情形如下: 1、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2、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3、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4、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异议申请有下列情形的,商标局不予受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的;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异议理由不符合商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 (三)无明确的异议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的; (四)同一异议人以相同的理由、事实和法律依据针对同一商标再次提出异议申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