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必要的么 |
释义 | 劳动合同解除需书面通知,医疗期满后可解除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劳动合同法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后无法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经调整后仍不胜任,以及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解除或终止合同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关系终止,若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者可要求赔偿。 法律分析 一、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是必要的么 是的 1、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劳动者应按照双方约定,办工作交接。 2、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强调的是书面形式,一般是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劳动人事部门、办公室或者董事长办公室。劳动者证明已经通知了用人单位的最佳方式是用挂号信的形式邮寄给用人单位,保留挂号信回执。另外,劳动者还可以采用证人证言的方式证明其已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送达给了用人单位。 二、医疗期满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医疗期结束后,如果劳动者仍然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医疗补助金的标准为6到12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不管是劳动合同的解除还是终止,最终产生的比较重要的结果就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复存在。当然,《劳动合同法》中对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分别做出了规定,若是存在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的情况,那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做出相应的赔偿。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需要进行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证明,并办理劳动者的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并保留挂号信回执或采用证人证言方式证明通知已送达。医疗期满后,若劳动者无法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若遭受单位违法行为,可要求相应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将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不复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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