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有哪些手续 |
释义 | 起诉离婚要如下的具体手续: 1、书写离婚起诉状; 2、准备诉讼需要的证据一般包括结婚证、孩子出生证明、户口本等证明身份信息的证据以及财产清单、债权债务等书面材料; 3、携带准备好的起诉状,证据材料,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立案起诉; 4、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夫妻不和怎么离婚 夫妻不和,如果双方能够就离婚、财产分割、债权债务、孩子抚养权能够协商一致,可携带身份证、户籍证、结婚证、离婚协议到一方户籍地的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双方不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只能诉讼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户籍证明、结婚证、起诉状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地法院起诉办理离婚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不可以离 离婚一方不同意可以离。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可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即可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材料;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 5、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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