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中介欺诈行为的处罚是由县级以上的政府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向中介公司所在地的工商局或工商所投诉的,工商局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协调并通知结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第(十)项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记入信用档案;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取消网上签约资格,处以3万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