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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村委会如何为已故居民开具证明?
释义
    法律分析:一、村委会如何为已故居民开具证明?
    开死亡证明首先要到村委会开一张证明,证明要写清楚去世的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死亡原因,死亡时间等等,然后由村委会盖章,最后,要拿到当地的派出所注销户口,再由派出所出具证明。
    二、村委会开具宅基地证明就可以侵占他人宅基地吗
    村委会开具的宅基地证明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不代表就可以侵占他人宅基地
    集体所有权是我国法律规定的一种公民所有制的表现形式,是在国家控制下的一种所有制形式,其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这就决定了宅基地使用权不仅仅具有物权属性,更具有强烈的社会保障属性。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依照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从法律的规定可以看出,一处宅基地的取得,村民需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由村报乡一级人民政府审核,最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村级包括乡一级都无审批宅基地的法定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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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3:5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