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医疗费可以用借条打吗 |
释义 | 需要与医院协商,不过一般是不可以的。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一、出院后发票丢了,可以拿原来的开票发票代打吗 1、遗失住院发票,医院一般不可以重新开具发票。但可由您向医院提出出具证明的请求,原开具发票的医院在查对发票的根联、记帐联无误后,可按原来的实际情况出具书面证明,并将原发票存根复印件盖章交您,附上医疗费用结算清单,并作发票丢失说明。凭以上材料到单位财务报销。 2、如果是“医疗费用结算清单”遗失,可以凭病历本上的住院号,找医院打印一份即可。 二、社保卡可以报销之前的费用吗 可以,但是有条件的,只要您在发生医疗费用的当月有参保缴费并且产生医疗费用到报销当天没有超过一个社保年度就可以。 1,因急诊,在参保地医保范围内医院的就诊费用,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2,因医院转诊,出具转诊证明,在本人医保范围以外医院的就诊费,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3,新参保未领取正式社保卡、社保卡丢失使用临时社保卡(领卡证明),在参保地医保范围内医院的就诊费用,可以在就诊结束后到参保的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计入个人医保账户。 4,到社保部门办理手工报销,需要提供:(1)本人社保卡;(2)就诊所有费用收据;(3)诊断书;(4)药方、检查清单;(5)住院的,需要提供出院小结。 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用是多少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实际情况是,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都是收取费用的,且通常在进行鉴定前即预收鉴定费用,一般由提出申请一方预付,如果患者是申请方,预付鉴定费用确有困难的,在医院一方同意的情况下,也可以由医院预付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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