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对方还能要回来吗 |
释义 | 能要回来。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导致抚养能力发生较大的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但是要提交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双方离婚时,如果是双方约定的还是经法院判决的,孩子的抚养权归一方之后,在之后生活中发生情节变更的,有符合变更抚养权要件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变更的也可以双方通过协议的方式变更。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在判决抚养权的归属时,一般还会考虑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若您想要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您需要提供对方存在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不尽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子女与其生活不利于身心健康等情形,或者已满8周岁的子女愿意随您生活,且您有抚养能力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法院不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 一、抚养权的变更问题有哪些? (1)夫妻在离婚后,一方或双方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2)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3)如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变更孩子抚养权。 (4)抚养权变更需提出证据证明自己带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5)孩子年满18周岁的,无需任何人的监护与抚养,所以孩子年满18周岁后,不再存在抚养权变更的问题。 二、变更小孩抚养权,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愿意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抚养权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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