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探视权起诉书应该包括的内容有: 1.首先应该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 2.主要部分书写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最后写明起诉时所送交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告自己签名或盖章,起诉的时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