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亲遗嘱自立有效么 |
释义 | 父亲自立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 遗嘱由父亲自己亲笔书写,遗嘱内容是如何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及本人财产的说明,遗嘱全部写完后在遗嘱上签上本人的名字,并标注好时间(年、月、日),符合上述条件的,就有效力。 要注意的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一、什么样的口头遗嘱是无效的呀 口头遗嘱订立无效的情形有: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篡改内容无效; 5、遗嘱没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此种应当在,扣除应当保留的份额后,按照遗嘱分配遗产。 6、口头遗嘱没有见证人的,或者见证人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无效。 7、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无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什么 导致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遗嘱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遗嘱内容涉及到无权处分的财产。遗嘱形式不合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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