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残10级赔偿标准及程序 |
释义 |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本人工资计算;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此外还有误工费、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用人单位支付的赔偿项目。 法律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低于本地的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工资标准元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解除劳动合同时,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共计4个月的本省社平工资。 3、还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伙食补助费等等赔偿项目(用人单位支付)。 拓展延伸 工伤事故索赔流程和赔偿标准解析 工伤事故索赔流程和赔偿标准解析是指对工伤事故受害者提供合理赔偿的程序和标准进行详细解析。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受害者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索赔申请,包括报案、鉴定、调解等环节。赔偿标准则是根据工伤程度、残疾等级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的,不同程度的工伤残疾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通过对索赔流程和赔偿标准的解析,受害者和相关人员可以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应该获得的赔偿,从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结语 工伤事故索赔流程和赔偿标准解析,为工伤受害者提供了合理赔偿的详细指导。通过了解索赔申请的流程和赔偿标准的确定,受害者可以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获得应有的赔偿。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医疗补助金以及其他赔偿项目,都是为受害者提供的经济支持。让我们共同努力,保障工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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