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制证多少时间 |
释义 | 不动产权证制证要多长时间我国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办理不动产权证登记一般在三十日内办理完成。根据我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一、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提交哪些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办理产权过户手续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婚前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如何办理 婚前女方要求房产证加名字,具体加名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2、工作人员受理材料后审核; 3、符合登记要求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完成登记,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二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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