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需提供哪些证据? |
释义 | 法律分析:离婚案需提供以下证据: 1、双方都有婚姻关系的证据。包括:结婚证。结婚证遗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在查阅婚姻登记档案后出具婚姻证明。没有婚姻档案的,单位应当出具婚姻关系证明; 2、夫妻关系状况的证据。包括:一方伤人的,应当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居委会证明;一方有外遇的,应当提供单位的处罚决定、单位证明或者当地组织证明;隐瞒婚前禁止结婚的疾病。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婚前治疗医院证明、单位证明或当地组织证明; 3、双方对子女抚养所有权有争议的,应当提供下列证据:子女年龄证明、子女生活状况证据经济收入证据稳定住房证明等有利于争取抚养权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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