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举报土地违法行为,方法如下: 1、百度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进入其官方网站; 2、点击“互动”,进入部门和人民交流的入口; 3、点击“举报信箱”的“国土资源违法举报”; 4、有“土地违法举报”和“矿产违法举报”可以选择; 5、填写个人信息,举报的问题等。 也可以给土地管理部门投诉。农村违法建筑,是指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农用地或者农村建设用地上进行建设,擅自动工兴建的各种建筑物。 举报方式如下: 1.可以向当地政府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举报; 2.可以拨打国土资源举报电话:12336,进行电话举报; 3.也可以进行入“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网上信息平台”进行网上举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4]234号)第十三条 严格日常监管制度。各地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动态巡查制度,切实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行为。要重点加强城乡结合部地区农村宅基地的监督管理。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 要强化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机构和职能,充分发挥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在宅基地管理中的作用。积极探索防范土地违法行为的有效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严重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用典型案例教育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