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探视权怎么去强制执行 |
释义 | 离婚后,探视权的强制执行:直接抚养方不让探视孩子的,不直接抚养方可就其行为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后,直接抚养方仍不让探视的,不直接抚养方可向法院申请对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或让法院对其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法院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即法院不能强迫子女跟不直接抚养方见面。 一、拒绝支付抚养费是怎么回事? 不直接抚养方可能会被直接抚养方起诉就是不直接抚养方拒绝支付抚养费会产生的法律后果,法院判决后,其仍拒绝支付的,最后被法院强制执行。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可以在协商催告后随时起诉。请求支付扶养费是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可以先进行协商进行催告,催告后仍不支付扶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孩子拒绝探视该怎么处理? 孩子拒绝探视该和孩子交流,如果是因为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对子女不好,有恐吓等不良行为导致子女不愿意被探望的,直接抚养方可以起诉中止探望。如果是因为直接抚养方故意阻扰探望的,不直接抚养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判决之后可以申请执行,要求对方配合探视。 三、如果不给抚养费可以判刑吗? 不给抚养费不一定会被判刑。不直接抚养方不给付抚养费的,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法院判决后,对方还不执行的,直接抚养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直接抚养方对于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那么不直接抚养方就会因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判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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