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维权自己的”经济补偿金 |
释义 | 想问自己离职的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吗?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劳部发(1995)309号《关于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据此,在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以不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是,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无固定期的劳动合同不得将法定解除条件约定为终止条件,以规避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 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形下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 协商解除:劳动者提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 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终止的; (4)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而终止劳动合同的。自己主动离职有经济补偿金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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