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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保险垫付医疗费时是否会扣除某些费用?
释义
    法律分析:是不需要扣除的。虽然民事赔偿以填补损失为原则,但受害人享受医保待遇是以支付保险费为代价的,如扣除则减轻了侵权人的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车撞了自己交了5000,保险公司垫付了一万八,总花费一万八,自己交的那五千怎么办
    开车撞人交警叫先垫付怎么办:可以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申请支付一万元的医疗费。如果有商业险的,再由商业险承担。事故发生后,应先报警,由警察进行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保险公司如何垫付所有伤者的医疗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用的情形:1、符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情形;2、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垫付的通知书;3、受害人必须抢救,且抢救费用已经发生,抢救医院提供了抢救费用单据和明细项目;4、不属于应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抢救费用。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在医院已经花了一万多元没钱交医药费,已经申请让保险公司垫付现在也不垫付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打到医院的钱属于垫付费用,若是自己先行垫付了医疗费用,导致最后垫付的钱有多,一般可以直接退还回来,不会退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在垫付医疗费用时,会根据案件评估一部分费用,最后投保人再联系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会扣除垫付费用,报销剩余部分。医疗费用垫付是保险公司提供的一项服务,若是车险申请垫付,需要交警开具垫付通知书,否则保险公司不会垫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保险公司垫付1万元,到理赔时保险公司要收回这笔钱
    法律分析:拿着相关垫付的凭证向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就可以了。根据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保险公司不垫付医药费起诉的话是肇事人提出还是受害人提出?
    法律分析:一、肇事者不垫付医药费时可以采取的方法:以自己先垫付医疗费,事后再通过打官司等办法来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以及其他赔偿;如果参加保险了,可以把相关的手续以及交警的处理意见先拿到保险公司去,让保险公司提前支付医疗费;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来解决伤者的医疗费问题。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流程步骤:准备起诉(起诉状要载明对方详细信息、起诉请求、理由、证据资料);案(带起诉状、钱、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到被告所在地基层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审理(在法院通知的时间内补充材料,在开庭日赴法庭开庭,质证、辩论等诉讼活动);待判决结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该内容由 张娇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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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6:2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