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法。国有单位实行的职称评聘制度,是严格按照国家职改办定岗、定编、定级的。即一个单位的岗位数,工作人员数,允许的最高职称等级,是预先由公务员局的职改办进行测算后,下达岗位职称数和职称等级的。简称:职数。这个职数是有限的,并且是针对具体单位岗位的。也可以理解为:岗位职称计划数。区别于社会职称的无计划数,随意数。 事业单位的职称评聘,是与内部岗位一 一 对应的。所以,只能内部评聘,不仅合法且合规。相反,国有单位实行的职称评聘制度,是严格按照国家职改办定岗、定编、定级的。即一个单位的岗位数,工作人员数,允许的最高职称等级,是预先由公务员局的职改办进行测算后,下达岗位职称数和职称等级的。简称:职数。这个职数是有限的,并且是针对具体单位岗位的。也可以理解为:岗位职称计划数。区别于社会职称的无计划数,随意评聘外部人员,却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 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