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法律允许吗? |
释义 | 遗嘱可以指定个人财产的继承人,但应保留给缺乏劳动能力且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份额。若女儿已成年且有正常劳动能力,可以立遗嘱只将财产给儿子。在无遗嘱情况下,遗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男女平等。具体情况需考虑遗嘱是否符合法律形式,以及是否尽到赡养义务等因素。因此,立遗嘱给儿子不给女儿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合理合法。 法律分析 一、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法律允许吗? 1、据《民法典》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但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因此,若女儿已年满18周岁且有正常劳动能力,可以立遗嘱只把财产给儿子 2、在法律上,首先是遗嘱最大。有效遗嘱即可以分配自己的财产。无遗嘱情况下,是应该分成三份,即遗孀和子女均分。但在农村,由于女孩外嫁,多不分遗产,但女孩也有分遗产的权利遗孀所接受的遗产,遗孀当事人清醒,可以处置,如无处置,可以由尽到赡养义务的子女进行继承。当事人可以处置自己的财产,如不给女儿,可以去法院申请分得遗产的,必须证明尽到了赡养义务。法院会考虑予以支持诉请的 二、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1、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所以父亲生前订立的遗嘱只要符合法律形式的,可以自由处分自己的财产。如遗嘱规定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的,父亲去世后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依照遗嘱执行只给儿子。(需要注意的是遗嘱需要有法律规定的形式才有效) 三、如果父亲在生前没有订立遗嘱, 过世后,其个人财产作为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依法继承。法定继承权男女平等。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你遇到的是什么情况要看具体情况,才知道您的请问立遗嘱给儿子不给女儿行吗是否合理合法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遗嘱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自由处分个人财产。如果父亲在生前订立了遗嘱,并且遗嘱规定只给儿子不给女儿,只要符合法律形式,遗嘱是有效的。然而,如果父亲没有订立遗嘱,其个人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人的顺序分配,其中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在这种情况下,男女继承权平等。因此,立遗嘱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是否合理合法,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条 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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