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决书一般在开庭后几天下来 |
释义 | 判决书一般在开庭后的一到两个月内会下来。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当庭宣判,判决书在宣判后十日内下达。定期宣判的,在宣判时下达判决书。 审理程序有: 1、速裁程序。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且被告人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速裁程序。速裁程序法院的审理期限为10天,在实践中一般都会当庭宣判; 2、简易程序。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20日内审结,即20天内就会下判决书; 3、普通程序。除适用以上两种程序的外,其他案件均为普通程序。普通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实践中多为二个月就宣判,但是存在特殊情况的,根据具体案件可能会有中止审理或者延长审理期限的可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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