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拘留通知书上的罪名不一定就是最终罪名,是否是最终罪名需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检察机关进行起诉、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才能确定。拘留通知书是指司法机关对当事人实施拘留所出具的通知书。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一、家属如何知道拘留所放人时间 拘留所放人不会通知家属,但是会通知被看守人员,被看守人员可以通知家属。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在紧急情况下依法限制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防止罪该逮捕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逃避侦查、审判或继续进行犯罪活动。公安局拘留人犯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令其在拘留证上面签字或盖章。拘留后,除有碍侦查工作和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24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他的所在单位。对被拘留的人,要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如果发现不应当拘留时,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二、公安机关取得拘留通知书 下达拘留通知书后不超过24个小时就能收到。公安机关在对犯罪嫌疑人执行拘留时,应向犯罪嫌疑人出示拘留证,并按规定通知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家属,而通知的方式则主要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在执行逮捕时,公安机关应向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出示逮捕证,并应当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同样,通知的方式也主要是向家属送达拘留通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