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了个体户营业执照,还能继续领取失业金吗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自行选择不续签导致失业的人员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包括参保满1年、非自愿中断就业以及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因此,自行选择不续签劳动合同的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法律分析 可以领失业金。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如果劳动合同到期了,是可以续签的,但如果是劳动者自己选择不续签而导致失业的话,是没有失业金的。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本条已经明确了,中断就业必须是非因本人意愿才行,所以如果劳动合同到期自己不续签,是不具备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 拓展延伸 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是否会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根据相关规定,个体户营业执照的办理不会直接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主要取决于个人的失业情况和符合规定的条件。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可能被视为一种就业创业行为,但并不意味着自动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然而,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您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以了解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具体影响。及时向相关部门咨询将有助于确保您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妥善处理。 结语 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失业人员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以满足其基本生活需求。办理个体户营业执照不会直接影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具体情况可能因地区和政策而异。建议咨询当地劳动部门或就业服务机构,以了解个体户营业执照办理对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的具体影响,确保您的权益和福利得到妥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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