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羁押与拘留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羁押与刑事拘留是刑事案件中限制被告人自由的两种措施,羁押是法院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而采取的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采取的临时限制措施。 法律分析 羁押是刑事案件被告经检察官或法官合法传唤、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认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实足认其有湮灭证据、串供、逃亡等之虞时,为保全证据,防止逃亡,确保刑事诉讼及刑罚执行,法院裁定将被告收容至特定处所,是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刑事处分。 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 拓展延伸 羁押与拘留的法律特征及其区别 羁押与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强制措施,它们在法律特征上存在一些明显的区别。羁押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阶段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并需得到法院的批准。而拘留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决定,并需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羁押的时间限制较长,一般在逮捕后的3个月内,可以延长至6个月;而拘留的时间限制较短,一般不超过30天。此外,羁押需要法院批准,而拘留则只需要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因此,羁押与拘留在法律特征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结语 羁押与拘留是刑事诉讼中常用的两种强制措施,它们在法律特征上存在明显的区别。羁押是指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侦查阶段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决定,并需得到法院的批准;而拘留则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决定,并需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羁押的时间限制较长,一般在逮捕后的3个月内,可以延长至6个月;而拘留的时间限制较短,一般不超过30天。羁押需要法院批准,而拘留则只需要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因此,羁押与拘留在法律特征上存在明显的区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