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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财产已出租怎么处理
释义
    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处理:财产出租了财产所有人可以对财产进行抵押,但出现纠纷时,债权人不能对原来的租赁关系进行影响,原来的租赁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担保债务人一定要加入抵押有风险吗
    债务人用了抵押担保方式债权不一定就万无一失了,以下情形会影响债权的实现:
    1.抵押物租赁在先,抵押在后,抵押权不能对抗租赁权。
    2.已为债权设定抵押的财产但被其他债权人申请法院先行查封,抵押权实现非常困难。
    二、那么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怎样的呢?
    担保合同的独立性是:
    1、主合同无效的,如果法律另有规定的,担保合同不一定无效;
    2、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如果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行为不对保证人发生效力。
    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所谓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担保,无论是保证,还是抵押、质押,都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担保合同一经签订既告成立,这一点是共同的。但因为担保方式不同,其生效方式也不同。
    (一)保证合同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
    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
    (二)抵押的生效
    借款合同纠纷中的抵押,是指借款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民法典》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借款人归还借款的担保。当借款人不按期归还借款时,贷款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其中,贷款人称为抵押权人,以财产设立抵押的借款人或第三人称为抵押人。抵押权人和抵押人签订抵押合同的方式主权有两种,一是签订单独的抵押合同,二是在借款合同中订立抵押条款。但抵押合同签订后,抵押权并不当然生效。
    三、租房押金退还纠纷怎么处理
    租房押金退还纠纷,承租人和出租人可以协商解决。在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时,可以根据仲裁条款或者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或者仲裁条款、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租房过程中,房屋的出租人都会要求承租人缴纳一定的押金的。出租人认为只要房屋受到损失,押金就不能退;而承租人则认为,只要不租了,押金就应该退回来。所以避免纠纷的最好办法就是提前在租赁合同里说清楚:什么情况押金可以退,什么情况不能退或是只能退一部分。约定清楚后,双方认真执行就可以避免相应的纠纷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仲裁法》第四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五条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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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2:52:31